{ "budget": [], "case":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徐富癸;林俊憲;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77億7,461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3】"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游顥;陳清龍;洪孟楷;黃健豪;萬美玲;陳雪生;許智傑;陳素月;李昆澤;林俊憲;徐富癸;何欣純",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維護成本」編列93億2,403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9】"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魯明哲;黃健豪;洪孟楷;陳素月;李昆澤;何欣純;陳清龍;游顥",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管理成本」編列52億7,419萬8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14】"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李昆澤;何欣純;許智傑;陳清龍;游顥;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31億7,638萬3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16】" }, { "序號": "5",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許智傑;陳素月;李昆澤;黃健豪;萬美玲;陳雪生",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434億1,995萬7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18】" }, { "序號": "6",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魯明哲;黃健豪;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新興計畫」新增編列「國道5號銜接蘇花改公路計畫」2億7,500萬元,以及「國道1號增設高雄第三(楠梓)園區匝道工程」經費4,000萬元,兩項新興計畫合計編列3億1,500萬元。惟相關工程涉及用地變更與土地取得等事項,主管機關應強化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溝通協調,妥善處理民眾意見與地方需求,降低後續爭議與推動阻力。此外,為有效串聯園區、市區與國道交通路網,亦應同步規劃整體交通管理配套措施,包括整合即時交通監控、車流調節及智慧號誌控制系統,藉以提升道路服務品質與整體運輸效率,發揮建設投資效益。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就「國道5號銜接蘇花改公路計畫」與「國道1號增設高雄第三(楠梓)園區匝道工程」之具體細節及相關路網整合策略,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9】" }, { "序號": "7",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魯明哲;黃健豪;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近年受交通量持續成長及極端氣候影響,國道路面損壞風險逐年升高。為協助各區管理單位掌握主線及匝道鋪面狀況,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自107年起建置第2代「國道鋪面管理系統」,並於112年啟用第3代版本,預計115年再導入巡查車及智慧化輔助功能,以提升鋪面巡檢與養護效率。惟審計部於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現行系統尚未完整納入交通載重、氣候變化、材料性質及鋪面結構厚度等關鍵資料,致使鋪面損壞模型建置及養護策略評估功能仍有不足,不利於長期維護決策與預警機制建立。顯見目前鋪面管理作業仍存在人工判讀比例偏高、資料整合不完整及預警能力不足等問題,尚未充分發揮智慧化管理與決策支援功能。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就「完善鋪面管理系統智慧化決策機制」之具體應用及後續優化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 }, { "序號": "8",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黃健豪;萬美玲;陳雪生", "連署人": "", "內容": "鑑於115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計服務區及加油站等服務收入合計共達13億4,200萬6千元,惟近年各服務區營運狀況存具落差,部分服務區權利金呈現下滑,且整體收入高度集中於特定交通流量較大之樞紐。復查加油站收入占服務收入比重高達74%以上,為非通行費收入之主要來源,然面對全球節能車與電動車逐漸普及之趨勢,交通部雖於部分服務區增設充電樁,惟對於整體加油站營運模式轉向整合多元能源補給(如充電、氫能等)複合式場域之轉型規劃仍未臻積極,導致未能充分發揮引導民間資源推動國道低碳轉型之政策效益。為落實綠能轉型、活化國道資產並確保基金財務之永續經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覈實檢討服務區促參招商與履約管理機制,通盤審視各服務區之空間活化與硬體維護支出。同時,該局應及早推動加油站多元收益與綠能轉型計畫,積極研擬結合多元能源充補之複合式場域規劃與整體推動時程,以提升整體營運效益並因應未來龐大之綠能車流需求,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1】" }, { "序號": "9",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黃健豪;萬美玲;陳雪生", "連署人": "", "內容": "鑑於自動駕駛與輔助系統未來應成為國道車輛之核心配備,為因應未來智慧交通發展,確保國道公路基礎建設能與時俱進,避免現行交通工程規範因僅考慮人工駕駛視覺,導致機器視覺系統產生辨識盲區,爰針對國道標誌標線之「前瞻性預先規劃」,交通部應責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未來辦理國道道路養護及新建工程時,將「機器視覺辨識度」列入工程設計與驗收之參考指標,確保相關標誌標線具備一定之基礎相容性。同時,要求該局在未來年度之道路維護計畫中,將「機器視覺友善度」納入標線材質選用及工程標準之研擬範疇,以確保在既有預算效益下,逐步完成未來智慧國道基礎建設之規格準備。此外,該局應針對現行自駕系統易發生誤判之特殊路段,優先研議標線改良之試辦標準,為未來智慧交通環境預作技術儲備,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2】" }, { "序號": "10",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陳清龍;游顥;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台中山城長期受限交通瓶頸,唯一的聯外快速道路僅有東豐快速道路,東豐快速道路作為大台中地區高速路網最關鍵的核心拼圖,惟因「國道4號豐潭段豐勢交流道增設匝道銜接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進度延宕,至今仍無法完成與國道之銜接,已對當地之區域均衡發展與交通平權造成影響。目前相關工程計畫之可行性評估雖刻正陳報行政院核處中,惟於行政院核定可行性評估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仍應加快與台中市政府簽訂代辦協議書之期程,並應避免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延宕期後工程經費之給付與核銷,以利工程如實如質啟動進行。綜上所述,爰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積極督促「國道4號豐潭段豐勢交流道增設匝道銜接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計畫之進度、期程,並於3個月內就本項工程計畫之進展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3】" }, { "序號": "11",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何欣純;徐富癸;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國道平均約50至60公里設置1處服務區,提供用路人休憩、加油、餐飲及車輛檢修等服務,以確保行車安全與順暢。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目前於國1、國3及國5設有15處服務區,部分採民間參與促參模式(ROT及OT),契約年限約6至9年不等。觀諸112至115年度各服務區之權利金收入介於2億9,700萬至(預計)3億3,400萬元間,國道服務區權利金收入高度集中於泰安、西螺、關西及清水等交通流量較大之服務區。整體而言,112及113年度分別恢復至COVID-19疫情前108年度水準之96.79%及95.58%,惟各服務區間仍存具落差,部分服務區權利金呈現下滑,反映營運成本上升與消費結構變化之影響。服務區營收雖為基金穩定收入來源,為因應國道整建及後續建設經費需求,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持續提高休息站營運效益,精進招商策略,使各休息站能發展其獨特特色,以吸引更多用路人願意使用,完善履約管理及服務品質監督,確保促參成效,以減輕基金支出壓力,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4】" }, { "序號": "12",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何欣純;徐富癸;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高速公路路面狀況攸關行車安全與舒適度,近年因交通量增加及極端氣候影響,路面損壞風險上升,111至115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辦理國道路面整修工程預算介於23億1,900萬至29億9,600萬元間,呈逐年增加之趨勢。為協助各區管理單位掌握主線及匝道鋪面狀況,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自107年起建置第2代「國道鋪面管理系統」,112年啟用第3代版本,並預計115年導入巡查車與智慧輔助功能,其系統主要功能項目包含高速公路鋪面基本資料、檢測資料、工程資料、鋪面履歷、巡檢資料等,以系統化、自動化、圖資展示等方式,協助鋪面工程人員掌握鋪面現況,提升管理效率及養護決策效能。依該局說明,巡查作業以目視檢查為主,主線每日巡查1次、匝道每週1次;鋪面調查每年2月與8月執行;豪雨、地震等重大事件後3日內亦須完成特別巡查。惟審計部於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該系統尚未納入交通載重、氣候變化、材料性質與結構厚度等資料,不利於建立損壞模型及養護策略評估。因此,現行鋪面管理作業仍存具人工判讀與資料不完整之風險,無法充分達成預警與決策支援功能,為降低人為疏失,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強化鋪面管理系統稽核及預警機制,結合智慧化監測及預防性養護策略,確保資訊正確性與即時性,以降低事故發生之機率,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5】" }, { "序號": "13",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陳素月;何欣純;李昆澤", "連署人": "", "內容": "台76線埔鹽系統與國道1號匯流處每逢連續假日均會實施管制封閉匝道,致使用路民眾無法經由台76線東西向快速道路直接轉接國道1號,嚴重影響民眾通行方便。由於連假返鄉車潮眾多,封閉匝道導致許多用路民眾須繞至溪湖或彰化才能上國道1號交流道,如此繞一大圈反而造成民眾行車上很大不便,亦耗費更多時間成本,造成地方鄉親多有怨言,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研議連假時間停止封閉台76線埔鹽系統與國道1號匯流處匝道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6】" }, { "序號": "14",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林俊憲;徐富癸;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主要用途係支應國道新建、拓寬、設施改良及維護管理等重要交通建設,其收入來源包括國道通行費、服務區租金及相關附屬收益。然隨著國道重大建設投資規模持續擴大,包括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國道1號楊梅至頭份拓寬工程及國道1號甲線等重大工程陸續推動,未來國道建設整體經費需求高達3,499億4,800萬元;另依交通部規劃,自116至122年間,國道重大建設經費需求更將超過4,000億元,國道基金長期財務壓力日益沉重。雖目前國道基金於115及116年度仍維持收入大於支出,然在重大建設密集推動、維護成本增加及未來償債需求持續擴張情況下,現行基金財源結構是否足以支應長期建設需求,已成重要課題。尤其現行國道通行費制度自實施以來已逾10年未進行全面檢討與調整,面對交通量變化、物價上升及建設成本增加,相關費率與收費結構是否仍具合理性與永續性,亟待重新檢視。此外,現行國道收費模式多集中於縱向國道使用,對於部分橫向國道及高快速路網之使用公平性、車流分流效果及基金挹注功能,亦有進一步研議空間。爰此,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全面檢討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中長期財務結構與永續性,針對國道通行費10年未調整之現況,評估不同車種、使用強度、尖離峰時段及道路負荷情形下之合理費率制度,並研議橫向國道收費可行性、交通衝擊及配套措施,以兼顧用路公平、交通分流及基金財務健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完整書面評估報告。【27】" }, { "序號": "15",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林俊憲;徐富癸;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鑑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設置目的在於提供車輛完成超越前車後儘速回歸原車道使用,以維持車流順暢與行車安全;然我國長期以來對內側車道占用與低速行駛管理明顯不足,實務上經常出現內側車道車速低於中、外側車道,形成「外車道比超車道更快」之不合理現象,不僅造成車流紊亂、增加駕駛頻繁變換車道風險,亦易引發逼車、急切及追撞等交通事故。相較於日本、德國及部分歐洲國家對超車道均有明確使用規範與執法機制,我國目前僅以內側車道插牌宣導方式管理,缺乏有效辨識、取締及改善措施,對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之龜速車輛幾無約束效果,導致高速公路車流效率與道路秩序長期失衡。爰此,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會同交通部、交通部公路局及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全面檢討我國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管理制度,參考國際先進國家作法,針對長時間低速占用超車道行為強化執法與改善,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以提升高速公路整體通行效率與行車安全。【28】" }, { "序號": "16",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林俊憲;徐富癸;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鑑於高速公路為我國重要交通運輸命脈,然依據統計,114年國道A1類死亡事故達70件,較113年58件增加約20%;A2類受傷事故達3,525件,增加約2.11%;A3類財損事故更高達約4萬3千件,增加約0.21%,顯示國道整體交通安全風險仍持續存在,尤其死亡事故明顯攀升,更應引起高度重視。爰此,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會同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全面檢討114年國道A1事故增加原因,針對事故型態、肇因分析、車種分布、天候環境、時段特性及道路條件進行系統性分析,並針對多事故及高風險路段建立專案改善機制,檢討包括道路幾何線形、匝道動線、標誌標線、照明設施、資訊告示、速限管理及車流交織等問題,提出具體交通工程改善措施;另應建立常態化道路安全檢核與事故熱點追蹤制度,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有效降低國道重大事故發生率,提升整體行車安全。【29】" }, { "序號": "17",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游顥;洪孟楷;萬美玲", "連署人": "", "內容": "近年因交通量增加及極端氣候影響,鋪面損壞風險上升,111至113年度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辦理國道路面整修工程經費分別為23億6,449萬餘元、26億1,780萬餘元及22億9,394萬餘元,114至115年度更編列經費動輒近30億,足見道路養護經費規模龐鉅。由於高速公路鋪面攸關行車品質及安全,而鋪面劣化主要原因包含結構、材料性質、交通載重及氣候環境等,因此為提升國道鋪面養護作業效率,則須建置國道鋪面管理系統,登錄道路基本資料、施工履歷、績效檢測及損壞處理紀錄;惟現行人工方式辦理鋪面定期調查作業,恐難建立理想損壞模型參數,據以評估道路狀況,訂定最適之養護或維修工法及整修計畫。有鑑於導入自動化鋪面管理系統發展智慧化決策輔助機制,具提升路面工程整修與維護品質助益,亦是目前國際趨勢。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加速研議提升養護經費運用效益,有效全面導入自動化鋪面管理系統之執行進度,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0】" }, { "序號": "18",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游顥;萬美玲;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通行費收入為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之主要財源,高額欠款勢必影響基金財務發展,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本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積極檢討欠費清理作業及管控機制之有效性,以落實提升通行費逾期欠費清理成效及減少新增欠費案件,維持基金財源及永續經營。有鑑於國道交通量緩步微增,塞車成駕駛惡夢,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多管齊下改善,短期施作小型工程,中長程於北中南都會區推動25項建設。該局並表示,未來邁入興建高峰,總經費預估5千億元,基金收入來源與財務狀況之檢討,將影響基金運作情形。由於國道通行費10年未調,為因應未來國道建設之需,115年底將檢討通行費,再者,針對規劃多元電子通知服務及二階段書面催繳提醒,亦積極移送強制執行追繳欠費、聯合他機關強力追討專案、強化多元宣導管道及賡續推動ETC創新服務等面向,積極追討通行欠費之執行現況,爰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研議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財務規劃執行之實務狀況,提出精進改善措施方案,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1】"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陳清龍;游顥;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交通部觀光署觀光發展基金115年度「業務費用-推展費-(9)觀光雙輪驅動方案推展經費-D.國際標竿型演唱會支持方案」項下編列預算3億元。惟查,本項計畫所謂之支持方案,詳細內容為何?觀光署並未於預算說明項下進行敘明,根本無從審查其正當性。再者,假如本項計畫係用於宣傳於國內舉辦之國際大型演唱會,是另請行銷公司代為宣傳?又或聘請來台舉辦演唱會之藝人進行宣傳?如係另行聘請來台藝人進行演唱會宣傳,恐與歷來演唱會之行銷手法有悖。簡言之,藝人來台舉辦演唱會,本即有經紀公司或代理公司,對外進行演唱會巡迴地點之宣傳,是否仍有必要由政府出錢行銷?顯非合理。遑論本項計畫下之行銷,如係以標案方式辦理,則政府採購法之相關程序應如何進行?如因政府招標曠日廢時,以致流標之處理方式?如未有計畫,恐亦與行銷講求時效性之目的不合。綜上所述,本於樽節預算與預算編列之合理性與正當性,爰建議減列本項計畫預算2億元、凍結1億元,俟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7】"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黃健豪;邱若華;陳雪生",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交通部觀光署「觀光發展基金」於「業務費用」之「推展費」項下編列42億7,062萬4千元。查該項目下之「觀光雙輪驅動方案推展經費」,編列了「國際標竿型演唱會支持方案」預算300,000千元。查該「國際標竿型演唱會支持方案」擬投入3億元經費,辦理「國際標竿型演唱會支持方案」等業務。然其預算書中對於該方案之實質效益說明明顯不足,且至今未公布確切之補助範圍與核給標準。進一步檢視其所補助之對象,多為本身即具備高度市場營利性質之「售票演唱會」,引發資源分配合理性之疑慮。再者,交通部觀光署身為中央觀光主管機關,理應負起平衡區域發展之責,並應具體說明此類大型售票演唱會之補助,對於我國在地文化產業之培植,以及帶動地方整體發展有何實質助益。若缺乏明確標準與長期效益評估,恐使鉅額基金公帑流於特定地區之短期經濟表象,對國家整體觀光與文化資源之永續發展無益。為避免基金資源分配不均且缺乏長期效益,爰該項預算減列1億元並凍結2億元,俟交通部觀光署針對確切之補助範圍與標準、區域平衡性,以及該方案對於文化產業與地方發展之具體助益提出詳細對策與評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8】"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徐富癸;林俊憲;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06億1,954萬6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交通部觀光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3】"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陳素月;何欣純;李昆澤;許智傑;黃健豪;萬美玲;陳雪生;陳清龍;游顥;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其他勞務成本」編列53億6,344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交通部觀光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6、8-12】"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陳清龍;游顥;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其他勞務成本」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國內團體-Tourism 2030-臺灣觀光邁向2030方案(115-119年)-成立財團法人台灣觀光發展研訓院計畫」編列7,000萬元;惟查相關預算說明,卻未針對該基金會如何達成設立宗旨與任務達成計畫?如何嚴謹審查受助專案計畫及對象?如何確保其財政透明、公開,維持其財政紀律?又應如何務實進行利害關係人迴避與成果公開?如何與外部組織的有效合作,確保效益極大化等等?有關財團法人任務計畫之執行,進行詳細述明。僅泛指稱相關捐助是為促進觀光發展創新,強化人才培訓云云,實乃有欠周延。綜上所述,爰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林俊憲;何欣純;徐富癸;許智傑;陳素月;李昆澤;魯明哲;黃健豪;洪孟楷;萬美玲;陳雪生;陳清龍;游顥",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業務費用」編列52億5,60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15-22、24-36】" }, { "序號": "5",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魯明哲;黃健豪;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分別於「勞務成本」項下「其他勞務成本」中「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遊樂園留宿方案」編列550萬元及「勞務成本」項下「其他勞務成本」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遊樂園留宿方案」編列4億1,450萬元,合計4億2,000萬元,用以辦理「觀光雙輪驅動方案」項下「遊樂園留宿方案」。惟經調查111至113年度國人對遊樂園活動之喜好程度並無明顯變動,且民眾實際出遊時選擇前往遊樂園之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交通部觀光署應將入園旅客增額人數納入計畫效益觀察指標,並建立滾動檢討機制,定期檢視方案執行成效,以有效提升政策資源運用效益,並同步帶動觀光遊樂業發展,發揮整體觀光政策綜效。爰要求交通部觀光署就「遊樂園留宿方案」之具體策略、執行措施及預估成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 }, { "序號": "6",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魯明哲;黃健豪;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續編「Tourism 2030-臺灣觀光邁向2030方案(115-119年)」項下「國際市場引客計畫」,持續辦理國際行銷推廣作業,鑑於前期「Tourism 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110-114年)」項下「精準客源開拓計畫」,部分重點市場之行銷投入與效益表現恐未相稱,資源配置與推廣策略仍有精進必要。交通部觀光署應針對各市場之旅客特性、消費能力及行銷成效進行滾動檢討與差異化調整,並強化效益評估機制,以提高旅客來臺意願及觀光消費效益,進一步提升整體國際觀光推廣成效。爰要求交通部觀光署就「Tourism 2030-臺灣觀光邁向2030方案(115-119年)」項下「國際市場引客計畫」之具體策略、執行措施及預估成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0】" }, { "序號": "7",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魯明哲;黃健豪;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交通部觀光署為促進國際旅客來臺觀光,故針對國際自由行旅客及團體旅客提供獎勵金,於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各項下合計編列34億6,554萬元,以辦理「觀光雙輪驅動方案」。惟該署自112年起推動「促進國際自由行旅客來臺措施」及「加速團客來臺措施」,同樣以提供自由行旅客及旅行團獎補助金為主要誘因。然近年來臺旅客停留天數呈短天期旅遊比重逐年上升趨勢,顯示整體觀光消費結構轉向低消費型態,觀光效益恐有逐年弱化之虞。鑑於相關獎補助措施已持續實施多年,該署應通盤檢視政策成效,汲取過往執行經驗,研擬更具吸引力之深度旅遊及長天期停留策略,並強化旅遊產品設計與市場分眾行銷,以提升旅客停留天數及觀光外匯收入,進而強化我國國際觀光競爭力。爰要求交通部觀光署就「獎補助國際旅客來臺成效檢討及增加在臺停留天數之具體執行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1】" }, { "序號": "8",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黃健豪;萬美玲;陳雪生", "連署人": "", "內容": "鑑於115年度交通作業基金項下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成本」項下「其他勞務成本」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永續觀光景區品質安全提升計畫-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升級中程計畫(113-116年)補助地方政府升級地方旅遊環境」編列4億7,295萬元,旨在協助各縣市政府精進轄內觀光景區之基礎設施與遊憩品質。然查,近年國內多處知名觀光熱區、夜市及老街頻傳在地攤商與餐飲業者惡意哄抬物價、標價不透明及份量與價格顯不相當等消費爭議,此類坑殺遊客之亂象不僅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更實質重創臺灣整體觀光品牌形象與國旅信心。主管機關每年耗費鉅資補助地方旅遊環境,卻未能積極會同地方政府、消保單位及自治會建立嚴格之市場秩序稽查、公開透明之標價規範與不肖商家懲戒機制,放任消費亂象滋生,顯有未盡督導之責。為導正消費環境、遏止惡意坑殺亂象並全面挽回國際與國內旅客之觀光信心,爰要求交通部觀光署應覈實檢討現行補助機制,從源頭落實觀光品質控管,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2】" }, { "序號": "9",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何欣純;徐富癸;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以各類別旅館房租收入除以房客住用數計算平均房價,我國旅館業及民宿業(下稱旅宿業)整體平均房價由108年度2,481元增加至113年度2,912元,增幅17.37%,其中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分別增加20.63%及21.1%;另108至113年度旅宿業整體平均房價增幅17.37%,為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下稱CPI)增幅1.8倍,其中觀光旅館增幅2.13倍、一般旅館增幅2.18倍,再以各年度別觀之,112年旅宿業平均房價較111年度增幅更達CPI增幅3.45倍,疫後旅宿業平均房價漲幅已明顯高於同期間一般消費者物價漲幅水準。另據113年度臺灣旅遊狀況調查結果,計有12.4%受訪民眾表示國內旅遊住宿費用過高之意見;國人國內旅遊天數,由108年度1.51天逐年減少至113年度1.39天;國人國內旅遊在外過夜比重,由108年度33.6%降至113年度25.2%;國人國內旅遊選擇住宿旅館比重,由108年度17.1%降至113年度13.1%,故疫情過後國人國內旅遊在外過夜者減少,且即使在外過夜,選擇住宿旅館者亦較疫情前減少。爰此,建請交通部觀光署應就旅宿價格影響民眾在外住宿觀光之問題研謀因應對策,避免哄抬價格之情事發生,以促進國內觀光產業量能發展,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3】" }, { "序號": "10",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何欣純;徐富癸;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為提升臺灣國際市場能見度與競爭力及鼓勵國人平日出遊,115年度交通部觀光署推動「觀光雙輪驅動方案」,計畫總經費34億6,554萬元,為1年期計畫,經費來源由公務預算撥補觀光發展基金支應,用以辦理「強化國際觀光動能方案」及「平日國旅優惠方案」,主要辦理內容係按各類旅遊活動,分別給予國際旅客、本國國民及旅遊業者等獎補助金,其中「強化國際觀光動能方案」主要係針對國際自由行旅客及團體提供獎勵金,與交通部觀光署自112年起辦理「促進國際自由行旅客來臺措施」及「加速團客來臺措施」類似。經統計申請參加消費金抽獎活動之來臺自由行旅客,在臺停留3天2夜以上(含)至5天4夜以下(下稱短天期旅遊)之旅客人次,占各年度所有申請參加抽獎活動旅客人次之比重(下稱短天期旅遊比重),112、113年度及114年1至7月,分別為36.44%、42.76%及46.39%,呈逐年增加之勢,且114年1至7月短天期旅遊比重46.39%,較112年度增加9.95%,顯示來臺自由行旅客逐漸傾向短天期旅遊,惟旅客實際來臺短天期旅遊比重逐年增加,觀光效益恐有逐年減弱之虞,爰建請交通部觀光署汲取經驗,研謀因應對策,以增加觀光外匯收入,俾提升國際競爭力,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4】" }, { "序號": "11",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何欣純;徐富癸;許智傑", "連署人": "", "內容": "配合環境部推動減塑政策,2025年元旦起旅宿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但許多民眾誤解為飯店完全不提供、甚至要自備沐浴乳等,交通部觀光署及環境部已多次說明,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應由小瓶裝改成180毫升以上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提供。至於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6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陳列房間等營業場所,但飯店櫃檯可告知民眾,若仍有個人衛生用品需求,採免費或付費方式提供。然近年許多遊客多次於各種管道反映,參諸國外飯店作法,雖多響應環保政策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但均會放置於大廳等公共空間提供住宿旅客依其需求取用,惟我國飯店業者卻反而不提供備品,還須另外購買,為環保節省下的成本也未反映於房價,且未事先告知旅客提供之狀況,導致旅客不便利。爰此,建請交通部觀光署應協助輔導業者調整備品提供旅客之規劃,標明旅宿業者提供之狀況,避免業者錯誤解讀政策規劃之原意,也讓旅客可以安心出遊,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5】" }, { "序號": "12",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陳素月;李昆澤;何欣純",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於「勞務成本」項下「其他勞務成本」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39億5,590萬7千元,並於其中辦理「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升級中程計畫(113-116年)」,積極優化與升級地方旅遊環境。參山國家風景區包含獅頭山、梨山與八卦山,作為參山國家風景區三大核心之一的八卦山風景區更是以豐富的自然生態、宗教人文與市景遠眺而聞名,惟八卦山風景區近年來遭遇基礎設施老舊與觀光活化不足等問題,導致遊客體驗未臻理想。八卦山脈蘊含豐富多樣之動植物生態,例如每年3月到4月春天期間即會舉辦「賞鷹活動」,活動內容包括生態旅遊、市集以及導覽課程,頗受好評,交通部觀光署應妥善運用八卦山風景區蘊含之各項資源,辦理更多自然、人文等不同活動,提升景區活動多樣性。有鑑於此,為提升八卦山風景區對國內外遊客之吸引力,該署除應持續落實經營管理,提升景點服務品質及知名度外,更應持續提升基礎設施與環境改善工程,並結合智慧旅遊技術與創新行銷策略,辦理更多品牌活動,以因應國際化觀光發展,提升八卦山風景區之觀光競爭力,並兼顧永續觀光。故建請交通部觀光署研議如何提升八卦山風景區之服務品質與知名度,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6】" }, { "序號": "14",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游顥;萬美玲;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中「委託調查研究費」之「旅宿業人力結構及勞動力供需改善評估分析」編列650萬元,希冀透過國內旅宿業產業狀況趨勢、人力結構與勞動力市場供需情形,分析國內旅宿業的人力供需資源規劃及運用與人力招募成效。惟自112年起交通部觀光署實施「穩定旅宿接待國際觀光客服務量能」措施,因旅宿業者實際新聘相關人員未如預期,以致調整後計畫經費為1億8,000萬元,減幅八成預算挪移至其他措施使用,尤有甚者,截至114年3月底止,累計預算執行率僅14.80%,由此可知,旅宿業缺工已發展成結構性問題;再者,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15年度評估報告整理相關人才供需調查報告推估,3年內旅宿業短缺均達1萬人以上且逐年增加中。因此,考量115年初通過「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開放旅宿業增加外籍移工名額,以解目前旅宿業缺工困境。然是否得以釜底抽薪根本解決問題,爰請交通部觀光署針對目前之旅宿業缺工相關配套措施,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8】" }, { "序號": "15",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游顥;萬美玲;洪孟楷", "連署人": "", "內容": "為推動「觀光產業及人才永續升級計畫」,11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中「觀光產業及人才永續升級計畫」之捐助旅館提升服務品質相關經費編列4,000萬元及獎勵旅宿業改善及建構無障礙環境設施相關經費編列500萬元。惟是項補助措施行之有年,基於該措施屬申請制,執行狀況取決旅宿業經營者評估自身營運,因此並無具備提升全行業品質條件;再者,近五年來旅宿業房價上漲,已呈現高於一般消費者物價水準,因此房價上漲並非旅宿業個別成本增加而轉嫁,房價上漲影響旅客住宿意願,更凸顯出國人旅遊行為已發生結構性問題。有鑑於交通部觀光署之策略及步驟推動執行是否對症下藥,足以落實提升國內旅宿品質,進而吸引觀光客,建請交通部觀光署針對提升旅宿業品質措施及策略,提出並制訂切實可行之目標與執行方案,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9】" }, { "序號": "16",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洪孟楷;陳雪生;魯明哲;林倩綺", "連署人": "", "內容": "「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13–116年)」由交通部觀光署以公務預算及「觀光發展基金」共同支應,基金財源主要來自設施出租、重大促參案件及使用者付費,用以支持13個國家風景區之建設及設施維運,以提升景區服務品質及觀光效能。115年度交通部觀光署及所屬預算中,於該計畫編列31億5,140萬元;另觀光發展基金編列相關收入預算計3億0,968萬8千元。其中,「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年度預算編列支出2億4,300萬元,收入則僅編列613萬2千元,與114年度預算數相同。惟經查,「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13–116年)」係以提升自償率為核心目標之一,透過多元收費機制增加景區財務自主性。截至114年7月底止,計畫累計收益實際數為3億8,380萬3千元,達累計收益分配數5億2,553萬2千元之73.03%。其中,「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累計收益實際數達1,601萬7千元,高於其累計收益分配數1,040萬6千元,達成率高達153.92%。可見該風景區收益表現顯著優於預期。而該風景區114年截至7月底已累計收益1,601萬7千元,但115年度全年收入預算仍僅編列613萬2千元,明顯偏低,未能反映近年實際收益成長趨勢,編列基礎亦嫌不合理,恐有低估基金財源之疑慮,亦不利後續財務規劃與政策評估。綜上,請交通部觀光署加強雲林縣三條崙海水浴場相關活動的推動,並積極促進海域遊憩運動的推廣。【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