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dget": [], "case": [ { "序號": "一",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有關運動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運動部主管部分預算案、運動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預算案、114年度及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預算案,相關預算提案請於6月11日中午1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思瑤;林宜瑾;柯志恩;陳培瑜;郭昱晴;吳沛憶;陳秀寳", "連署人": "", "內容": "今日審查電子競技運動基本法草案,為求立法周延,及完備法制程序,先舉辦立法公聽會,進行法案詢答後,再進行逐條審查。" }, { "序號": "二",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有關運動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運動部主管部分預算案、運動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預算案、114年度及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預算案,相關預算提案請於6月11日中午1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宜瑾;陳培瑜;吳思瑤;陳秀寳;郭昱晴;吳沛憶", "連署人": "", "內容": "為促進與保障國民之體育參與,健全國內體育環境,推動國家體育政策及運動發展,皆應予以支持。惟基本法多涉及不同部會的工作推展以及一般國民相關基本權益之規範,僅推動單一運動項目立法恐掛一漏萬,亦可能與其他法令產生競合關係,為求慎重應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四條舉行公聽會,並廣納各方運動項目代表意見。爰建請決議先舉行公聽會收集意見後再行後續立法作為。" }, { "序號": "三", "預算年度": "115", "預算部分": "有關運動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運動部主管部分預算案、運動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預算案、114年度及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預算案,相關預算提案請於6月11日中午1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培瑜;吳思瑤;陳秀寳;林宜瑾;郭昱晴;吳沛憶", "連署人": "", "內容": "鑑於近年來全球電子競技運動蓬勃發展,已成為兼具競技、產業、教育及文化價值之新興運動型態,各國亦積極推動人才培育、賽事發展、產業扶植及提升國際競爭力。我國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已具相當基礎,民間參與踴躍,產業鏈逐步形成,惟現行制度對於主管機關權責、人才培育、選手保障、場館制度、公平競賽及產業支持等事項仍有待完善。爰建請運動部應透過運動政策法制化與相關行政措施積極推動我國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培育專業人才,保障選手權益,提升國家競技實力與全民參與,並促進產業生態系之發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