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dget": [], "case": [ { "序號": "一", "預算年度": null, "預算部分": null,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沈發惠;鍾佳濱;林楚茵", "連署人": "", "內容": "為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保障消費者權益,兼顧維護稅籍資料完整性,財政部於111年8月完成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之修訂,網路銷售營業人稅籍登記新制將於112年1月1日實施:網路銷售營業人應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平臺應於原始交易憑證載明必要交易紀錄及身分識別資料。另據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網路交易營業人應行登記(揭露)事項及保管交易紀錄輔導計畫,各區國稅局預計自111年12月1日起至112年4月1日止,針對相關網路賣家及平臺業者進行實地輔導及多元宣導。爰此,請財政部自112年2月起至112年4月,針對多元宣導成效,以及實地輔導之回報及辦理成果逐月揭露,並於輔導期間結束後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新制辦理情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