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dget": [], "case":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自109年12月31日起由行政院授權設立,適時協助地方政府加速開發、協助部會取得重大建設用地,節省用地取得經費同時帶動地方發展。111年度業務計畫區段徵收及土地重劃僅針對新北市兩處進行辦理,爰請內政部研議策進作為及提高效率方案,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為協助中央各部會取得重大政策所需建設用地,以及適時協助地方政府加速辦理具專案性、政策性之整體開發,內政部設立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以區段徵收或土地重劃方式自主興辦開發,期望達到有效掌控開發模式、開發進度,以及節省建設用地取得所需經費,適時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建設用地,帶動地方發展。該基金自111年度起編列預算,支應新北市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計畫及新北市汐止區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計畫之開發經費。依預算法第21條規定,該基金爰訂定「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並於110年4月至6月辦理草案預告,110年8月6日送行政院審議,已於11月10日訂定發布。內政部成立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並自111年度起編列預算,請內政部儘速研議訂定會計制度等內部控制相關規章,以健全基金之財務業務運作,於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湯蕙禎", "連署人": "王美惠;伍麗華", "內容": "新北市汐止區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計畫之開發經費。但是,依預算法第21條規定:「政府設立之特種基金,除其預算編製程序依本法規定辦理外,其收支保管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並送立法院」,該基金因此訂定「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於110年4月至6月辦理草案預告,並於8月6日送行政院審議,已於11月10日訂定發布。因該基金事涉各項地方重大建設經費,爰請內政部儘速依照「預算法」規定,加速建立會計制度等內部控制相關規章。"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住宅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01億8240萬2千元,其中「社會住宅興辦經費」編列37億1,927萬元,為協助青年及弱勢家戶基本居住需求,行政院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係以多元方式取得社會住宅,其一為直接興建,另一為包租代管,惟二者所預定提供之社會住宅數量仍未達政策目標。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強化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為協助青年及弱勢家戶基本居住需求,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規劃於8年間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除直接興建12萬戶外,另以包租代管8萬戶增加社會住宅之量能。經查106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試辦計畫,已於108年11月底屆期,累計媒合僅5,157戶次、占總核定戶數9,670戶之53.33%,成效不盡理想。包租代管第2期計畫縣市版,截至111年2月累計媒合8,590戶、占總核定之戶數1萬3,700戶之62.70%。包租代管計畫整體執行情形(含第2期、第3期縣市版及公會版)目前媒合戶數3萬3,243戶,距離原本設定110年底要達成5萬戶之目標差距甚大,實際媒合率仍有提升空間。其中,嘉義市第2期僅媒合281戶,第3期111年1月底上路,預計目標500戶租屋媒合。據營建署說明,包租代管計畫執行成效不佳,主要係我國租賃市場長期為小眾市場,房東較無委託業者辦理包租代管習慣,租屋市場長期地下化,以致媒合情形不如預期。爰此,凍結該項預算,請內政部強化推動包租代管研議具體作為以提高政策誘因,提升現有民間閒置房屋使用率、激勵屋主釋出空屋資源進入租屋市場;並視包租代管各期計畫後續實施情形,持續宣導以提高媒合率,俾提升計畫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羅美玲", "連署人": "王美惠;伍麗華", "內容": "111年度「營建建設基金」之「住宅基金」中「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編列1,972萬6千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有住宅無障礙措施改善先期計畫。然因增設升降設備或是無障礙設施,仍需民眾自行負擔部分支出,且須經一定比例之共有人或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導致申請意願不高,108年度至110年8月底之預算執行率僅各為8.74%、0%及6.82%,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 111年度「住宅基金」之「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01億8,240萬2千元,其中「其他業務費用」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有住宅無障礙措施改善先期計畫」編列1,972萬6千元。為加速建構無障礙環境,補助原有住宅增設無障礙設施,補助範圍包括符合一定標準之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原有住宅公寓大廈5層以下建築物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及設置昇降設備。惟增設無障礙措施尚需自行支付相關支出等因素,致申請意願低落。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鼓勵民眾申辦並強化宣導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王美惠;湯蕙禎", "內容": " 11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之「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編列80萬7千元,其中國外旅費編列47萬7千元,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變種病毒再起,對於111年度疫情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國外考察,仍有相當風險。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11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之「其他業務費用」編列1億9,545萬元,其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老舊公寓整建維護規劃建設與工程施作」編列4,000萬元。我國平均屋齡老化,形成公共安全之隱憂,都市更新重建為提升民眾居住安全及品質之方法,惟我國都市更新速度仍為緩慢,推動情形未盡理想。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都市更新前改善建築物耐震能力不足等公安問題及加速都市更新重建,提出策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羅美玲", "連署人": "王美惠;伍麗華", "內容": " 11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之「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3,000萬元,補助政府機關(構)辦理都市再發展及公共設施用地檢討之規劃作業。惟截至110年7月底,擬進行之375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件,僅4處已完成核定發布實施,成效有待加強。內政部應積極敦促地方政府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以維護所有權人之權益,促進土地資源合理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檢討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以維護所有權人權益,並促使有限之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內政部於102年11月29日訂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另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速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由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該補助作業原訂作業期程為103至106年度,考量第一階段盤點清查全市、全縣公共設施用地屬性多且面積大,且各類公共設施用地開闢使用情形、機關需求調查繁瑣,爰修正延長作業期程至110年。惟截至110年7月底,擬進行之375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件,僅4處已完成核定發布實施,其餘皆未完成。另該補助款104至110年8月底之預算執行率,各為72%、38%、16%、11%、56%、57%及31%,預算執行情況不盡理想。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檢討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督促地方政府於一定期限內積極辦理並提出改善作法,俾提升計畫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王美惠;湯蕙禎", "內容": "111年度「營建建設基金」之「其他業務費用」項下分支計畫「服務費用」編列14億2,911萬9千元。根據行政院106年3月6日所核定興辦計畫,規劃8年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透過興建12萬戶及包租代管民間空餘屋8萬戶來達成目標。經查,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所公布的資料顯示,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的進度顯示,截至110年8月底合計4萬7,340戶,尚有7,936戶待開工、2萬0,639戶仍在興建中,其期程計畫能否在8年內完成進度而有所疑慮,為督促預算有效運用,爰請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羅美玲", "連署人": "王美惠;伍麗華", "內容": " 111年度「營建建設基金」之「住宅基金」中「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補貼(償)、獎勵、慰問與救助(濟)」編列59億7,962萬2千元,辦理各項住宅貸款利息差額及租金補贴。然106至109年度該科目之預算編列分別為46億餘元、44億餘元、44億餘元及48億餘元,預算執行率分別為87%、84%、83%及85%,均有賸餘6億元以上,爰請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序號": "5",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王美惠;湯蕙禎", "內容": "111年度「營建建設基金」分基金「住宅基金」之「其他業務費用」項下分支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中,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包租代管計畫」編列經費10億0,136萬6千元。有鑒於106年度「包租代管試辦計畫」(縣市版)至108年11月底屆期之累計媒合率為53.33%,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計畫(縣市版)及(公會版)至110年8月底之累計媒合率各為1.77%、18.78%,因實施日尚短,實施成效仍待提升,為督促預算有效運用,爰請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序號": "6",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伍麗華;王美惠;管碧玲", "連署人": "", "內容": "行政院於104年9月間核定整體住宅政策,期在多元居住協助與社會住宅之規劃下,達到不同所得水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等國民,均擁有適宜且有尊嚴居住環境之目標。另為落實「安心住宅計畫」,計畫目標為8年內完成規劃興建20萬戶只租不賣社會住宅,行政院爰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計在113年底完成興建 20 萬戶社會住宅 ,住宅基金於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社會住宅興辦經費37億1,927萬元。經查,截至111年2月底止原住民族人移居至都會地區人數業已達到28萬3,096人、占族人人數之48.71%,內政部應研議原住民族人得優先承租社會住宅,並提供更為優惠之租金折扣,以滿足族人在都會地區之租屋需求,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 { "序號": "7",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 11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編列補助地方政府委外成立輔導團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業務2,000萬元;補助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補助作業3,000萬元。為因應潛在災害風險,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內政部補助辦理危老重建計畫,冀帶動危老建築之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物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經查自107年度辦理危老重建補助以來,截至110年8月底計有2,237件申請案,核准1,700件,包含107年度72件、108年度314件、109年度850件、110年截至8月底464件;其中嘉義市累計受理案件20件、僅核准15件。雖全國整體案件量逐年成長,惟對比我國屋齡30年以上之房屋高達449萬餘件,仍屬有限。據營建署說明,係因危老重建須經住戶全體同意始得進行,及重建工程經費籌措不易等因素,致申請危老重建案件未如預期。考量我國屋齡老化,為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請營建署積極宣導,確實瞭解協助解決實務執行之困難,並研議具體作法俾強化建築物安全與提升國民生活品質,以利政策推動,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羅美玲", "連署人": "王美惠;伍麗華", "內容": " 111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於「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編列2億9,435萬9千元,經查,國土計畫法應訂子法共計22項,迄至110年8月底止已完成13項,預定於 113 年 6 月底前全數完成。惟其中「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水電事業機構附徵及罰鍰提撥辦法」、「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辦法」及「屬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土地使用認定標準」等4項子法預計於109年度完成,至今仍在辦理當中。為加速立法進度,俾利基金業務推動及各縣市辦理國土計畫,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111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編列2億9,435萬9千元,惟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09年度及110年至8月底止,預算執行率雖較前3年度提升,惟仍未達8成,且查內政部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管理會第12次會議紀錄所指,作業單位允應確實掌控辦理進度,提高預算執行率;另內政部依法應訂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共計22項,截至110年11月底,尚有9項未完成,允應積極辦理。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王美惠;湯蕙禎", "內容": " 111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於「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項下編列委託調查研究費1億6,360萬元,係辦理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後配套機制、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輔導機制,以及國土計畫相關專題之委託辦理經費。經查國土計畫委託調查研究案件辦理情形,106年度至110年8月底止簽約件數41件,已結案件數20件,其中108年度4件,109年度5件,顯示預算執行尚欠理想,年代久遠無法結案。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編列委託調查研究費,係辦理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後配套機制、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輔導機制,以及國土計畫相關專題之委託辦理經費。經查國土計畫委託調查研究迄至110年8月底止,尚有108及109年度已簽約案件待完成,106年度至110年8月底止簽約件數41件,已結案件數20件,辦理中件數21件,其中108年度4件,109年度5件,合計9件,顯示部分案件辦理時間頗長,應積極辦理。另111年預算編列1億6,360萬元,高出110年度預算數28%,且超過109年度決算數2.3倍,增幅頗大,且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僅81.08%,應視實際預算需求檢討是否有增列預算之必要。國土計畫係我國管轄之陸域及海域所訂定引導國土資源保育及利用之空間發展計畫,亦為國家公園計畫及都市計畫之上位計畫,故內政部應針對委託案件辦理進度檢討結案比率過慢之情形,並應衡酌以前年度執行量能覈實編列預算數。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以共同落實國土永續發展目標,提出檢討改善作法與具體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5",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羅美玲", "內容":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編列補(協)助政府機關(構)費,係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執行違規查處作業、原住民族部落現況調查及溝通等經費。配合「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期程展延2年,故營建署應督促直轄市、縣(市)政府,於114年4月底前完成各該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劃設作業並公告實施。經查營建署補助22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經費,迄至110年8月底止已核定經費共1億5,637萬元,已撥付9,186萬2千元,占核定補助款之比率僅58.74%。據營建署說明,將持續召開功能分區研商會議督促直轄市、縣(市)政府儘速請領補助款項;並確實掌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實際辦理情形。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攸關各直轄市、縣(市)分區分類土地使用管制、人民財產權益等問題,為達成國土實質管制成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推動國土規劃需審慎執行並落實民眾參與。另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為國土計畫實施重要項目之一,營建署應積極督促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積極辦理各該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劃設作業,俾於法定時程公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執行情形提出檢討改善作法與具體期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爰制定「國土計畫法」,依土地資源特性、環境容受力及地方發展需求,研訂各級國土計畫及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建立土地使用秩序,引導國土保育與發展,依據國土計畫法第44條之規定,內政部設置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全國國土計畫已於107年4月30日完成公告,依據國土計畫法第45條第2項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於110年4月30日一併公告實施。經查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審議作業辦理情形,雖18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經內政部核定皆於法定期程內完成公告,惟國土計畫法應訂子法共計22項,迄至110年8月底止已完成13項,仍有9項未完成,完成比率僅59%。為避免影響基金業務推動及直轄市、縣(市)後續工作之進行,請營建署積極完成國土計畫應訂子法之法制作業並提出相關期程規劃,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伍麗華;王美惠;管碧玲", "連署人": "", "內容": "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台灣業已制定「國土計畫法」,以依土地資源特性、環境容受力及地方發展需求,研訂各級國土計畫及劃設國土功能分區。為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國土計畫法規定原住民族土地得擬定特定區計畫或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但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06至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25.09%、50.39%、56.80%及72.20%,110年度迄至8月底分配預算執行率僅53.88%,不利原住民族土地鄉村地區劃設工作之推動。內政部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有關機關,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土地鄉村地區劃設工作相關作業,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行政院成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秉持賠償、紀念活動與撫慰之原則,積極透過舉辦各種活動、回復受難者名譽、真相調查與實地訪察等事宜,以撫慰受難者及家屬之心靈創痛,促進台灣社會查明與瞭解真相,以落實平反,歸還台灣社會公平與正義。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在2009年完成法制化,並經營「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朝向「紀念、教育、文化」三大方向進行運作。經查越來越多年輕世代或新住民族群,因為沒有經歷過省籍衝突的年代,對二二八的歷史脈絡已愈趨無感。考量大部分年輕人對二二八事件的理解,大多是透過主流媒體的訊息,為了讓不同世代的人都能夠串連起對歷史的共鳴,理解反威權、反壓迫的概念,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應研議透過結合網路影音或社群媒體資訊傳播的途徑,用更多元的方式來活化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並建立更多歷史文化教育的推廣交流機會,讓民眾更能理解歷史,也讓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具有國際能見度,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 111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之「勞務成本」編列1億3,428萬4千元,其中「營建產業資訊諮詢服務相關專案」編列2,410萬6千元(增列526萬4千元),該院長期辦理相關諮詢服務,惟近來業務收支均呈短絀狀況,爰請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針對擴大服務量能及撙節管理業務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設有營建管理組,以從事營建管理領域相關研究為基礎,同時發展專業營建管理服務為主軸,提供相關工程管理等問題之服務。經查近年來營建管理相關專案之服務收入未如預期,且入不敷出,108年度原預計勞務收入2,300萬元、勞務淨利349萬5千元,實際勞務收入1,773萬6千元、勞務淨損61萬元;109年度原預計勞務收入2,200萬元、勞務淨利327萬2千元,實際勞務收入1,744萬5千元、勞務淨損21萬元;110年度截至8月底實際勞務收入700萬7千元、勞務淨損56萬8千元,顯示近年來營建管理相關專案之服務收入未如預期。據該院表示,係因相關案件之工期延宕或配合報告審查作業,致收入往後遞延所致。鑑於近年我國營建業面臨缺工及成本上漲等因素,導致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進行營建管理相關專案期程拖延,因而勞務收入降低並入不敷出,請研議改善及因應作法,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王美惠;湯蕙禎", "內容": "根據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資料顯示,111年度預算案「品質驗證及資源再利用專業服務」編列4,000萬元,辦理各項驗證及資源再利用專業服務業務工作。為鼓勵產業界從事營建科技之研究發展及引進,該院推動新材料新工法驗證(CETES)-中華民國營建科技審查制度,自106年迄今僅107年度及109年度各有1間廠商提出申請,截至110年8月底累計有效取得驗證總家數7家,推動成效仍有檢討改進空間,爰請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針對辦理新材料新工法驗證業務進行檢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賴香伶", "連署人": "翁重鈞;鄭天財Sra Kacaw", "內容": " 111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預算「品質驗證及資源再利用專業服務」編列4,000萬元,辦理各項驗證及資源再利用專業服務業務工作,目前驗證項目包含預拌混凝土廠驗證、新材料新工法驗證、瀝青混凝土廠驗證等,惟「新材料新工法驗證」之業務自106年度以來,僅有107年度及109年度共2間廠商提出申請驗證,累計至110年8月有效取得驗證之廠商數僅有7家,申請驗證推動成效亟待提升。為使驗證證明能有效協助廠商取得業主信任,以利產品推廣,達到提供驗證之目的,爰請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積極宣導推廣。"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主要係防火材料之評定、防火材料之諮詢服務及防火材料之延續使用追蹤管理,以提升建材品質及國人居住安全。經查每年預計受理家數均同為360案,實際受理案數介於321案至415案之間,受理廠商家數介於150家至184家之間,審查產品數量介於338件至392件之間,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預算逐年增加,惟近年績效指標預計受理案數均相同,恐不利計畫績效評估。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受營建署委託協助辦理建築防火材料審查認可作業,不僅促使建築物能廣為採用防火材料,維持公共安全,亦加速業界引進新材料,並因應使用上的需求進而帶動國內外建築防火技術的交流。考量近來火災事故頻傳,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應研議配合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之檢測、評定,持續擴大推動防火建材性能的審查及推廣,以期消費大眾能知及採用,並於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王美惠;湯蕙禎", "內容":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主要係防火材料之評定、防火材料之諮詢服務及防火材料之延續使用追蹤管理,以提升建材品質及國人居住安全。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預算逐年增加,惟近年績效指標預計受理案數均相同,不利計畫績效評估。爰請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參酌過去實績訂定合宜目標值,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伍麗華;王美惠;湯蕙禎", "連署人": "", "內容": "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收入22億2,688萬7千元,支出11億8,753萬9千元,税前賸餘10億3,934萬8千元,依法推動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促進居住環境改善,提升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達到都市永續發展目標。經查,過去因應經濟起飛需要大量製造業與營造業勞力,為此原鄉族人移居至都會地區,截至110年11月底為止,原住民族人移居都會區之人數達28萬2,581人,占原住民族人間之48.66%;但過去歷史所生成可能占用公有地所建造之房子,諸如三鶯、溪州等部落都面臨被迫拆遷問題。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查原住民移居都會地區而占用公有地興建房子現況,參酌過去三三三方案精神,協助族人租用國有土地以興建住宅,相關費用分別由族人自籌、政府協助貸款及政府補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鄭麗文;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 "連署人": "", "內容":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為協助擴增社會住宅量能,爰依住宅法第8條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第1項第7款規定參與規劃興辦社會住宅,據111年2月28日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全國社會住宅興辦進度統計表數據顯示,中央將委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直接興建7萬6,696戶社會住宅,占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總戶數逾6成,惟計畫資金需求龐鉅,尚無長期穩定財源,且部分基地交通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有待提升,工程建設存有營造業缺工及營建成本上漲等情事需舉借長期債務,以支應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之資金需求,預計由社會住宅營運產生之收益及都市更新後所取得分配價值等財源償還。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書所編列社會住宅興建計畫將舉借60億0,133萬4千元,及第二階段社會住宅購地款將舉借19億1,747萬8千元,因舉債金額甚大,爰凍結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審慎規劃其長期財務計畫及說明社會住宅辦理進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鄭麗文;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 "連署人": "", "內容": "為協助青年及弱勢家戶基本居住需求,提升其居住品質,行政院於106年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規劃8年20萬戶社會住宅(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之目標。109年1月16日各地方政府陸續開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公會版)計畫以提升媒合情形,該計畫共6直轄市(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及43家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參與,截至 111 年 2 月 28 日止累計媒合 3萬3,243 戶次,距離8年8萬戶,實際執行成效容有提升空間。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支出編列 11 億 8,753 萬 3 千元,為維護國人居住權益,落實居住正義之精神,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成效改善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莊瑞雄;王美惠;湯蕙禎", "連署人": "", "內容": "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出租資產成本項下有關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一般服務費編列617萬4千元,110年度並無本項支出費用,111年擬辦理業務為「空屋與退租房屋清潔費、植栽定期修剪維護及承租戶簽約公證費用」等;唯查,一般民間出租契約都會約定房客退租後需要負責清理整潔,另外公共空間之維護與植栽修剪亦應由住戶共同維護與負擔,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編列該項費用之約定為何?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5",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莊瑞雄;王美惠;湯蕙禎", "連署人": "", "內容": "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稱住都中心)管理及總務費用較110年度增列4,648萬9千元,較110年度增額高達49%。然,住都中心並未於預算書內提出相關業務計畫內容,分析管理及費用明細表中,發現用人費用增加3,584萬6千元(增幅79%)、服務費用增加1萬7,967元(增幅116%),但未見上列預算費用之詳細計畫內容或其執行之必要性,為撙節支出達預算之最有效利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6",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之「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0億5,975萬6千元,其中「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1億4,136萬1千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計畫興建8萬戶以上之社會住宅,提升國人居住權益,惟近期營建成本上漲,預先規劃之人力及物料成本恐影響計畫進度。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針對長期營建財務規劃及提高社會住宅品質,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王美惠;湯蕙禎", "內容": "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引導多元都市更新計畫」編列26億7,301萬9千元(「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性不動產」25億4,277萬1 千元、「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9,646萬9千元及「業務外費用-財務費用」3,377萬9千元),進行各類型都市更新案件之業務。經查108至110年度截至8月底,因部分都市更新案件進度未如預期,預算執行率各為70.91%、65.36%及22.30%,顯示預算執行尚欠理想,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鄭麗文;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 "連署人": "", "內容": "板橋浮洲案,因基地北側合安路未開通,周邊區徵收亦尚未有明確時程,致產品定位及開發時程規劃面臨抉擇困難,另該案於109年12月11日辦理公告招商,然截至110年4月9日投標日仍無廠商投標,至111年3月皆未重新招商投標。是以,全案進度業已延遲,仍待積極拓展交通條件、辦理周邊區徵收及與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溝通協調「板橋龍安臺藝大藝術社宅」相關事宜。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引導多元都市更新計畫」編列26億7,301萬9千元(「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性不動產」25億4,277萬1 千元、「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9,646萬9千元及「業務外費用-財務費用」3,377萬9千元),進行各類型都市更新案件之業務。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提出精進作為,重新研擬招商策略及事業概要,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湯蕙禎", "連署人": "王美惠;伍麗華", "內容": "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性不動產-建造中之投資性不動產」編列新北市中和區-祥和山莊社會住宅「退員安置費」經費504萬元。該案起因: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價購國防部「營改基金」土地,但是部分土地涉及單身退休人員宿舍,為加速其搬遷作業,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國防部歷次舉辦「國軍營(眷)地配合內政部社會住宅政策」合作平台會議,並於110年1月同意:中和區祥和山莊社會住宅將發放「退員安置費」,包括:①租金安置費:參考新北市中和地區之租金水準,以及內政部營建署社會住宅規劃設計興建及營運管理作業參考手冊之面積計算 。②人口遷移費及時程獎勵費: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救濟標準給予每戶搬遷費用,並對遷出期前簽訂合約並搬遷完成者給予獎勵費用,協助退休人員搬遷安置、尋屋媒合。但是,祥和社會住宅退舍人員皆已於110年9月分別完成安置搬遷工作,並於同年度發放退員安置費完畢。工作目標既已完成,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莊瑞雄;王美惠;湯蕙禎", "連署人": "", "內容":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出租資產管理部業務人員41人,編列薪資2,471萬8千元,另外編列獎金,共分業務發展獎金、專案獎金、年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等共743萬3千元,占薪資的30%。出租資產業務多屬固定性工作內容,業務發展獎勵之必要性未見主管機關說明,爰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莊瑞雄;王美惠;湯蕙禎", "連署人": "", "內容":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行銷及業務費用較110年度增列2,518萬8千元,並未於預算書內提出相關業務計畫內容,為撙節支出達預算之最有效利用,爰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5",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賴香伶", "連署人": "林文瑞;翁重鈞", "內容": "為協助青年及弱勢家戶能滿足基本居住需求,行政院推動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係以多元方式取得社會住宅,其一為直接興建,另一為包租代管,目標於113年底完成20萬戶,含直接興建12萬戶及包租代管8萬戶。其中,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並且設定2階段目標:第一階段(106至109年),直接興建4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共計8萬戶;第二階段(110至113年)直接興建8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共計12萬戶。惟109年底已興建之4萬0,708戶中,尚有4,326戶待開工、1 萬9,218戶仍在興建中;110年8月底已興建4萬7,340戶,尚有7,936戶待開工、2萬0,639戶仍在興建中。整體而言,直接興建之社會住宅仍未達預計目標,而列入達成數之社會住宅仍處於興建中及待開工中之比例不低,亟待積極推動完成。包租代管之社會住宅109 年底僅1萬3,451戶,且至110年8月底雖增至2萬2,786 戶,距離原設定110年底達成5萬戶目標差距甚大,允宜積極強化推動。爰要求內政部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加速社會住宅興建措施」書面報告。" }, { "序號": "9",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為保障民眾居住權益,政府正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落實8年20萬戶目標,其中12萬戶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直接興建部分,截至111年2月底止,計5萬6,849戶(包含既有6,397戶、新完工1萬3,485戶、興建中2萬4,010戶、已決標待開工1萬2,957戶);另內政部已盤點220處基地可供興建約7萬戶社會住宅,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計於111年推動約1萬7,000戶社會住宅。此外,包租代管累積媒合計3萬3,243戶。距離8年20萬戶的目標,目前僅完成45%,顯然還有進步空間。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嘉義市西區興建「友忠好室」及「博愛安居」已經決標,預計111年分別於9月30日、10月31日可以開始動工,並在114年11月30日、6月30日完工,將提供嘉義市350戶社會住宅。東區住宅目前已經完成選址,預計興建150戶,預計於111年第四季招標。為落實保障國民居住權益,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加快嘉義市東區、西區社會住宅興建速度以如期完工。另考量營造業近年來面臨缺工、建築造價成本上漲壓力,請營建署研議周妥財務規劃,俾提供穩定及適時之現金流量及還款財源,避免建築成本提升導致社會住宅工程進度延宕,以發揮協助擴增社會住宅量能品質之功能。又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考量嘉義市鐵路高架化工程刻正進行,有諸多拆遷戶面臨居住安置問題,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視在地特性與居民實際需要,妥適研議嘉義市社會住宅未來租用對象以及東區社會住宅房型比例之規劃,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10",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伍麗華;湯蕙禎", "內容": "為增加社會住宅供給達8年8萬戶包租代管目標,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偕同租賃需求較高之6個直轄市之地方公會,協力主導並結合業者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經查實際媒合情形,包租代管第2期(公會版)計畫共6直轄市(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參與,核定興辦戶數5,000戶、累計媒合5,937戶。其中桃園市媒合狀況較為活絡高達350.25%,惟臺北市人口密度高、租賃需求相對大,卻僅媒合578戶,累計媒合戶次占核定興辦戶數之52.55%,臺南市亦僅有34.33%,相較其他直轄市偏低。包租代管第3期計畫(公會版)已於110年5月31日陸續開辦,核定興辦戶數1萬6千戶,截至111年2月累計媒合1萬0,412戶,其中臺北市已媒合1,119戶,佔核定興辦戶數34.97%;臺南市已媒合788戶,佔核定興辦戶數49.25%,可見部分縣市實施成效仍待強化。公會版包租代管計畫吸引專業優良廠商加入,加強租賃專法賦予公會輔導業者的責任,以擴大租賃住宅服務業的服務品質與量能,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研議優化更好的租賃市場,落實制度化及透明化,並朝專業化、法制化前進,讓房東放心出租、房客也能安心承租;此外積極持續提升包租代管媒合戶數,俾提高計畫成效,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1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王美惠;湯蕙禎", "內容":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代管林口社會住宅,設置公益空間及社會福利設施,以保障民眾居住權益與開拓國際創業等。經查,林口社會住宅公益空間及社會福利設施使用狀況尚待改善、出租情形亦未盡理想,間接影響公共服務品質。爰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研議策進作為及提高使用效率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