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dget": [], "case":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第3條規定:「依本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發給之受傷、失能醫療、住院及復健安全金」,近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自103年度之6件6人,增加至109年度之18件18人。爰建請內政部研議儘速核發安全金之機制,並針對即時並擴大照護受傷執勤人員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湯蕙禎;羅美玲", "內容": "為保障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就醫就養權利及激勵士氣,並建立管理與運作機制,爰設置「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提供有因公執行勤務受傷或死亡者,對其醫療、住院、復健或遺族生活提供相關補助。經查近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自103年度之6件6人,增加至109年度之18件18人,增加12件12人,增加2倍;103至109年度核發金額介於11萬2千元至81萬2千元,以106年度14件核發金額81萬2千元最多。又109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較108年度4件大幅增加至18件。考量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等,暴露在高風險的執勤環境下,警政署應確保並兼顧相關人員的健康及人身安全,避免中斷維護治安及勤務工作,讓第一線執行人員無後顧之憂。為保障相關執勤人員,警政署應檢討具體作法以降低人員受攻擊之案件發生,以確保人身安全。此外,該基金管理會應儘速依規定核發安全金,以即時照護受傷之執勤人員,並於2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羅美玲",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本基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執行勤務死亡其遺族生活之安全金。二、執行勤務受傷、失能醫療、住院及復健之安全金。三、執行勤務之其他生活、急難救助安全金。」近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自103年度之6件6人,增加至109年度之18件18人;103至109年度核發金額介於11萬2千元至81萬2千元。惟109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高達18件,較過去大幅增加。爰建請內政部儘速依規定核發安全金,以即時照護受傷之執勤人員。" }, { "序號": "5",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林文瑞;翁重鈞", "連署人": "", "內容": "111年度「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編列「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預算295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338萬6千元,減少43萬1千元(12.73%)。經查:警務人員近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自103年度之6件6人,增加至109年度之18件18人,增加12件12人,增加2倍;103至109年度核發金額介於11萬2千元至81萬2千元,以106年度核發金額最多,惟109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較108年度大幅增加,應儘速依規定核發安全金,以即時照護受傷之執勤人員。" }, { "序號": "6",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湯蕙禎;羅美玲", "內容": "111年度「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編列用人費用2萬4千元,係為支付該基金管理會外聘委員6人之出席費,與110年度預算案數相同,每人每次出席2千元。經查該基金管理會,依該基金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之規定,其任務包括基金收支、保管、運用、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等事項。依同管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管理會每年開會1次,惟103、106、109及110年度截至8月底並未召開會議,與該辦法所規定之每年開會1次不符,且近年度委員出席率平均為69.52%,出席情形未盡理想,恐不利基金決策與業務運作。請內政部針對該基金管理會出席率偏低,提出檢討與改進作法,避免影響基金正常運作與功能之發揮,並於2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69",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湯蕙禎", "連署人": "王美惠;伍麗華", "內容": "52說 明:110年數據係截至8月底止。資料來源:警政署。爰請內政部檢討基金額度及補助情形、警民基金管理會過去之開會次數及出席情形,未來須符合「管理辦法」之規定每年定期開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 "序號": "8",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賴香伶", "連署人": "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翁重鈞", "內容":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管理會(下稱管理會)負責基金收支、保管、運用、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管理會每年應開會1次,惟民國103、106、109及110年度截至8月底並未召開會議,與該管理辦法所規定之每年開會1次不符,且近年度委員出席率平均為69.52%,出席情形未盡理想。為使基金決策與業務運作符合法制,爰請內政部督促管理會檢討改進,並於2個月內提出具體策進之書面報告。"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羅美玲",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111年度內政部「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編列601萬3千元辦理「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鑒於107年曾發生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墜樓身亡事件,役政署定期辦理役男面對面諮詢輔導活動,107至109年度列冊關懷管理之役男分別為11人、14人及15人,合計40人。惟役政署109年度至110年度8月底止,未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容有檢討改進空間。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就提升研發替代役關懷輔導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4億1,408萬1千元,其中「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編列601萬3千元,役政署於107年度起,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新增役男居住處所登錄功能,方便單位即時掌握新進役男服役生活狀況,增加役男社會支持。惟役政署109年度至110年度8月底止,未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強化關懷諮商輔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4億1,408萬1千元,其中「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編列3億6,285萬3千元,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係運用兵役制度延攬人才投入產業,有效運用役男技術人力資源,滿足產業人才之多元需求。惟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甄選錄取率自104年度之81.11%,下降至110年度截至8月底役男甄選錄取人數1,908人,甄選錄取率為50.57%。爰凍結100萬元,俟內政部針對創造役男更多元化之錄用策進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莊瑞雄",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 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編列「役男管理及資訊系統維運計畫」預算2,739萬2千元,略高於110年度2,726萬元,相較109年度決算數2,283萬2千元增加約500萬元。查係因應資訊系統相關防護作業及調整系統設定,以符相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爰請內政部應依行政院資安規定,有效強化資訊系統安全防護,完備資料庫保護,並確保役男個人資料不外洩,以維護役男權益。" }, { "序號": "5",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莊瑞雄", "連署人": "王美惠;湯蕙禎", "內容": "查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增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擬購置電腦軟體,預算經費1,500萬元,計畫內容說明係為「因應資訊系統向上集中政策所需系統研發費用」;役政署允應依據行政院資安規定,審慎研議相關作為,俾有效強化資訊系統安全防護,完備資料庫保護,並確保役男個人資料不外洩,以維護役男權益。。" }, { "序號": "7",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林文瑞;翁重鈞", "連署人": "", "內容": " 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編列審查費收入168萬元,主要係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之審查費,較110年度預算數180萬元減少12萬元(6.67%)。查該基金審查費收入107年度預算數450萬元,決算數270萬7千元,預、決算差異數179萬3千元;108年度預算數360萬元,決算數190萬4千元,預、決算差異數169萬6千元;109年度預算數300萬元,決算數182萬元,預、決算差異數118萬元,107至109年度執行率分別為60.16%、52.89%及60.67%,近年執行情形未盡理想,主要為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意願降低,內政部應研謀改善策略,以資因應。" }, { "序號": "10",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根據「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資料顯示,111年度預算案辦理「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編列601萬3千元,有鑑於107年發生役男服研發替代役期間墜樓身亡,役政署107年度起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新增役男居住處所登錄功能,方便暸解關心新進役男服役生活,增加役男社會支持,截至110年度8月底計有3,892位現役役男全數完成居住處所登錄。並定期辦理役男面對面諮詢輔導活動,配合心理諮商輔導機制轉介輔導,107至109年度列冊關懷管理之役男分別為11人、14人及15人,合計40人,但役政署109年度至110年度8月底止,未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有檢討改進空間,爰請役政署針對役男列冊關懷管理業務進行檢討,強化關懷行動及即時轉介諮商輔導,俾瞭解役男服役狀況及其問題,以協助役男解決問題。" }, { "序號": "1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湯蕙禎;羅美玲", "內容": "根據「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轉調及輔導情形,103至110年度8月底用人單位申請釋出轉調案件及人數累計數分別為1,283件及2,275人次,其中同意役男於2個月內轉調至其他用人單位人數1,561人次,占比68.62%;核定役男得依專長自覓新用人單位人數642人次,占比28.22%;核定留任原單位人數47人次,占比2.07%;自行撤回申請24人,占比1.05%;審查中1人,占比0.04%。可見不適服現役之役男轉調之人數不少。另107年發生某科技公司服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墜樓身亡。經查役政署107年度起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新增役男居住處所登錄功能,方便用人單位暸解與關心新進役男服役生活,增加役男社會支持,截至110年度8月底計有3,892位現役役男全數完成居住處所登錄。並定期辦理役男面對面諮詢輔導活動,配合心理諮商輔導機制轉介輔導,107至109年度列冊關懷管理之役男分別為11人、14人及15人,合計40人,惟役政署109年度至110年度8月底止未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實有檢討改進空間。請內政部積極強化針對役男提供團體關懷諮商輔導活動,並提出具體作法及規劃期程,以協助役男適應職場,並於2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1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湯蕙禎;羅美玲", "內容": "為提昇國家整體研發能力,鼓勵研究發展人才,健全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行政管理運作等事項,內政部爰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60條之1第2項規定,設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係運用兵役制度延攬人才投入產業,開放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役男得申請至民間產業從事技術服務工作,以有效運用役男技術人力資源,滿足產業人才之多元需求。故「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111年度辦理「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編列3億6,285萬3千元。經查役政署各年度辦理役男報名及錄取作業,係配合替代役基礎訓練容量及我國大專院校學制,參考往年役男實際入營狀況及實施人數,107至109年度研發替代役錄取人數介於662人至2,608人之間;實際報到人數介於577人至2,396人。又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甄選錄取率自104年度之81.11%,下降至109年度之54.66%,110年度截至8月底役男報名人數3,773人,甄選錄取人數1,908人,甄選錄取率僅50.57%,惟截至110年底已提升至63.3%。「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近年積極推動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提供役男多元服役選擇,使役男所學專長不因服役而中斷,該基金協助具有甄選資格之役男參加甄選,以提高媒合成功之機率,請內政部針對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獲錄用率研議具體作為,以創造役男更多元化之錄用機會,並於2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1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林文瑞;翁重鈞", "連署人": "", "內容": " 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編列預算3億6,285萬3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4億4,326萬7千元,減少8,041萬4千元,減幅18.14%。主要原因在於「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近年積極推動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提供役男多元服役選擇,使役男所學專長不因服役而中斷,該基金並協助具有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甄選資格之役男參加甄選,以提高媒合成功之機率,惟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甄選錄取率自104年度之81.11%,下降至109年度之54.66%,110年度截至8月底役男報名人數3,773人,甄選錄取人數1,908人,甄選錄取率為50.57%,主管機關實應進一步探究其原因並研議改善,以創造役男更多元化之錄用機會。" }, { "序號": "1",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莊瑞雄",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編列「基金用途」3億7,195萬1千元,然據新住民發展基金會109年度決算書所載,109年度核定276案,截至110年7月底止尚有34案未結案,預算執行效益難以有效監督,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編列「基金用途」3億7,195萬1千元,其中編列了3億5,192萬元,用途係補捐助各級政府機關、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會團體之申請計畫。然據新住民發展基金會109年度決算書所載,109年度核定276案,截至110年7月底止尚有34案未結案,顯示預算執行尚欠理想,年代久遠無法結案。為督促其檢討原因並據以趕辦清理,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鄭麗文;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翁重鈞", "連署人": "", "內容": "「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共編列5億0,114萬5千元,係政府為加強對新住民照顧,開發、整合各界資源,保障其權益並提高生活品質,共創多元文化社會目標。其中基金用途項目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編列3,577萬元,用以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予即時救助措施具急迫性因素,然該計畫106至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均不及7成,顯示預算執行未見理想。為有效督促其檢討原因,加強相關業務宣導,有效發揮預期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據新住民發展基金會106至109年度預決算情形,該計畫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1.81%、65.83%、66.24%及36.04%,均不及7成,為督促預算有效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5",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莊瑞雄",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據新住民發展基金會106至109年度預決算情形,該計畫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1.81%、65.83%、66.24%及36.04%,均未達7成,為在不影響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進行下督促有效使用預算,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6",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張宏陸",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之「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編列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1,000萬元。「新住民發展基金」辦理特殊境遇扶助,為協助家庭境遇困難之新住民給予緊急照顧,惟近年該計畫執行率不佳,109年度不及4成,另實際受益人數亦逐年銳減。因執行審查及撥付相關經費為地方政府之職責,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就加強宣導推廣及提升補助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7",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莊瑞雄", "連署人": "湯蕙禎;王美惠", "內容": "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辦理補(協)助政府機關(構)、民間團體、私校之補捐助共編列9,970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多元文化推廣及相關宣導計畫」編列5,500萬元,超過該預算數的1/2以上,另外3項計畫「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臨時托育服務計畫」、「捐助辦理新住民家庭教育及相關支持性服務計畫」、「補捐助辦理新住民家庭語言文化體驗學習計畫」更為實質性,對於新住民或其家庭更直接助益的部分反而不及1/2,為督促預算有效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就用途計畫需求評估及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 "序號": "2",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林文瑞;翁重鈞", "連署人": "", "內容": "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編列「基金來源」5億0,114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增加14萬9千元,主要係利息收入增加所致。該基金無特定收入來源,歷年來均仰賴國庫撥款補助以維持運作。109年底止,該基金專戶餘額近6億餘元,有鑒於基金投資報酬率逐年下降,且目前銀行存款利率偏低,基金管理機關應審慎將資金彈性運用於「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所定之各項長短期投資工具,俾提升基金運用收益並減輕國庫負擔。" }, { "序號": "3",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湯蕙禎;羅美玲", "內容": "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編列「基金用途」3億7,195萬1千元,除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等經費2,003萬1千元外,其餘3億5,192萬元均以補捐助方式由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財團法人或以非營利為目的之立案社會團體申辦各項照顧輔導計畫。經查「新住民發展基金」109年度決算,109年度共執行補助計畫330案、總金額3億1,365萬3千元,包含107年度核定計畫5案、108年度核定計畫107案、109年度核定計畫217案。惟截至109年12月底止仍有108年度核定15案尚未結案。另據該基金說明,109年度核定276案,截至110年7月底,仍有34案尚未結案。「新住民發展基金」各年度預算逾9成經費用於補捐助各級政府機關、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會團體之申請計畫,移民署為該基金管理機關,應確實執行對於各項補助計畫之審查、執行與管理,妥適控管各補助計畫之執行與核銷進度,俾各項補助計畫能如期完成結案,並提出檢討與改善作為,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4",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湯蕙禎;羅美玲", "內容":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預算編列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新住民發展基金」係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經查近年度「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之預、決算情形,106至109年度預算數分別為854萬元、854萬元、854萬元及1,200萬元,預算執行率各為61.81%、65.53%、66.24%及36.04%,均不及預算數7成。據移民署說明,該計畫係屬預防性年度計畫,其相關預算編列基礎每年均參酌前2年之決算及執行經驗,並考量相關機關政策規劃估計加以核定補助。鑒於該計畫自106年度以來執行率均不及7成,109年度預算執行率更降至36.04%,為落實扶助設籍前新住民家庭渡過困境,請內政部研議協調相關機關加強業務宣導,俾有效發揮該基金設置之預期效益,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序號": "6",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林文瑞;翁重鈞", "連署人": "", "內容":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編列「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經費1,000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少100萬元。該項預算係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惟近年預算執行率:106至109年度各為61.81%、65.53%、66.24%及36.04%,均不及7成,為扶助設籍前新住民家庭渡過困境,內政部應加強業務宣導,俾有效發揮是項預算預期效益。" }, { "序號": "7",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賴香伶", "連署人": "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翁重鈞", "內容": "「新住民發展基金」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係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惟查計畫近年度之預、決算情形,執行率均不及預算數7成。為扶助設籍前新住民家庭渡過困境,爰請內政部協調相關機關加強業務宣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策進之書面報告。。" }, { "序號": "8",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李德維;翁重鈞;鄭麗文;鄭天財Sra Kacaw;葉毓蘭", "連署人": "", "內容": "經查「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新住民及其子女參與活化產業亮點計畫」申請案量及核定案量歷年以來績效不盡理想,108年度核定2案、109及110年度皆僅核定1案。該基金自105年起由原初以輔導與照顧之主軸轉型為提升新移民自身社會資本,增進其社會階層流動性之積極發展作為,上揭之創新亮點計畫應是最能達成基金轉型後之核心宗旨。基此,爰請內政部檢討計畫績效不彰之因素,並積極改善及擬訂具體措施,以達協助新住民多元發展之能力。" }, { "序號": "9",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賴香伶", "連署人": "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翁重鈞", "內容": "按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下稱運用辦法)於民國109年12月28日修正,其中第5條有關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下稱管理會)委員組成部分,將原有委員33人下修至29人,並新增第2項規定:「前項委員具新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分之比例,不得少於第九款及第十款委員總數二分之一。」據內政部移民署說明,此一修正係為促進基金運作更具效能,並確保新住民權益。此一修正目的固然良善,惟依現行修正辦法,具新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分之委員於管理會之比例,其所受保障之最少名額仍僅佔三分之一弱(9/29),爰請內政部研議再修正運用辦法,使具新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分之委員於管理會之比例再提升(如至少佔三分之一強),俾達成前揭所示之修法目的,並於2個月內提出修正方向之書面報告。。" }, { "序號": "10", "預算年度": "111", "預算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歲出歲入": null, "款": null, "項": null, "提案結論": null, "提案人": "李德維;翁重鈞;鄭麗文;葉毓蘭", "連署人": "", "內容": "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各國政府為防堵疫情,紛紛祭出維護社會整體安全之措施,然而相關防疫權責機關皆以防疫優先,致使新住民家庭在疫情下面臨種種困境,其中婚姻移民者因性別、種族、國籍和經濟地位遭受多重歧視因疫情環境更顯惡化。故為提升整體政府部門與國人對於新住民的認識與瞭解,增進民眾對新移民之認同,縮短社會距離,以建立社會和諧共榮、增進多元文化理解以營造繁榮公義的社會,達成新住民發展基金成立之目的。爰此,請內政部研擬相關具體作為,並積極辦理。" } ] }